山东疫情三年税费减免政策文件
房产税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《山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的通知》(鲁财税〔2020〕16号)该文件针对疫情防控期间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减免作出规定,但具体减免幅度和适用范围未在公开信息中详细说明。
疫情期间山东继续免征小规模纳税人房产税、城镇土地使用税,同时对小规模纳税人“六税两费”减按50%征收,并将减免范围扩大至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。
山东省在2020年6月5日发布的政策中明确,在文件发布之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,对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免除一切税费,但该政策具有特定时效性与实施条件。
山东省此次“免除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一切税费”政策,是在地方权限内,从文件发布之日至2020年12月31日,对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免除地方有权限减免的税种,旨在助力企业复苏,但并非免除所有税费,且适用主体有明确界定。
“六税两费”减半:小规模纳税人资源税、城建税等6税2费减半征收,范围扩大至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。疫情期间专项减免:免征小规模纳税人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。居民端税收支持政策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: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扣除范围,进一步减轻家庭养育负担。

山东免征一季度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约8亿元
1、出租方为个体工商户免租金的,按免租月份数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(例如免租2个月,则减免2个月的税款)。政策实施效果据测算,政策实施后,山东省2020年一季度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额总计约8亿元。这一举措有效减轻了企业负担,为困难行业和小规模纳税人提供了资金支持,助力其渡过疫情难关。
2、疫情期间山东继续免征小规模纳税人房产税、城镇土地使用税,同时对小规模纳税人“六税两费”减按50%征收,并将减免范围扩大至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。
3、房产税与城镇土地使用税:山东省此前将免征小规模纳税人房产税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政策延续至2024年上半年,后续是否延续需关注最新文件。个人所得税优化: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扩大至不超过200万元。
...抗击疫情城镇土地使用税、房产税困难减免税政策问题解答
纳税人在申报2020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、房产税时,即可同步办理困难减免税申请。申请方式有网上办理和现场办理两种选择。纳税人申请抗击疫情房土两税困难减免无需额外提供证明资料,仅需在线填写或现场提报《青岛市抗击疫情城镇土地使用税、房产税困难减免税申请表》。
损失较大的困难行业纳税人:可申请减免2020年第二季度自用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。鼓励出租方减免租金:鼓励大型商务楼宇、商场、市场和产业园区等各类单位和个人,在疫情期间为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。根据租金减免额度,可申请减免该租金对应的2020年度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。
行业企业减免: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,免征2020年3个月的城镇土地使用税。出租方减免:疫情期间为小微企业、个体工商户减免一个月以上租金的大型商务楼宇等出租方,在免收租金期间,对免收租金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,免税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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